川大新聞學院這個事情讓我想起來我之前的一段經歷
川大新聞學院女生在地鐵懷疑自己被偷拍,隨后惡意網暴他人這個事情讓我想起我自己之前的一段經歷,同時也想就此表達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是一個男生,這個事情發生在2021年夏天的重慶輕軌上,我的高中女同桌來找我玩。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我們坐上了輕軌,前往景點去玩。因為輕軌上人比較多,我們沒有坐的位置,兩個人就站著,為了輕松,我們選了一個靠近車門的欄桿依靠著站著。某個車站上來一個五十歲左右的阿姨(不具有褒貶的描述)。最開始我們也沒有注意到她,然后隨著她的行為,猜疑逐漸開始了。
首先是,車上雖然沒有空座位了,但是依舊很空,這個阿姨從某個時間開始就開始猛往我同學身邊擠。這就搞得我開始有些警覺,我就找了個理由把我同學拉離了原來的位置,把欄桿讓給了阿姨。然后隨后的時間里我就和阿姨兩個人互相警覺,我把同學護在身后,謹慎的保持著距離。
這個時候第二件事發生了,這個阿姨以極快的手速朝著座位的下面丟了一個什么東西,我也沒看見是什么東西,只是看到她丟了,聽到聲音了,位置是在座椅下面而且好巧不巧的正好從我同學裙下附近過去的。這個時候我就有點擔心了,我直接把同學拉開了她原有的位置,確保無論此時座位下是什么,都不會拍到什么,然后死死的盯著這個阿姨。
當時為了避免沖突(雖然事后想起來可能不太對,可能有更好的處理方法),我沒有彎下腰去查看座椅下是什么,也沒有和我同學說為什么我一直把她從這里拉到哪里,只是把她護在身后,然后用充滿敵意的眼神盯著這個阿姨,進行警告的同時避免她可能回收相關設備的行為。事后,想起來可能我直接去查看這個人到底丟了什么更加合適一點。
過了幾站之后,這個阿姨下車了。我才彎下腰去查看這個人到底丟了什么,這時候才發現這個阿姨只是丟了半瓶礦泉水。這時候回想起來才覺得,她往我同學身邊蹭可能就是想省力靠著欄桿,她丟東西,單純就是覺得累了不想等垃圾桶了。這一系列東西總結起來就是這個阿姨可能就是一個稍微不重視個人空間、亂丟垃圾的人。
結合最近發生的這件事,我也思考了一下以下問題:
1)我當時的懷疑是否合理?
我是男的,拋開死鴨子嘴硬,我知道,我了解是存在偷拍的情況的,面對阿姨的行為,合理的懷疑以及對朋友的保護,我認為沒有問題。同時,我認可我沒有擴大事態的做法,雖然部分做法還不是很成熟。
2)我是否需要向阿姨道歉?
可以,但沒必要。首先我沒有像川大女生一樣直接去查人家的手機,只是后期采取了盯防警戒的態度,你說是否不禮貌,是不禮貌的,但是因為沒有進行“侵入利益”式的檢查,而且這個人確實做出一些高風險的行為,我覺得我的行動和阿姨的行為是“配平”了的,因此我不覺得我需要道歉。但對于川大的女生,進行了“侵入”式審查后,確認無誤后,必要的道歉是應當存在的。
由此,我得到了以下觀點:
1)合理的懷疑和保護是必要的,但確認誤會后的態度更加重要
這種情況是存在的,因此女生的懷疑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充其量就是一個“過敏”的人,平時我們也就是時候說一句“事兒逼”,要求檢查的相關邏輯也是說的通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后面的態度,確認不法行為了就報警,確認沒事就道歉,最后拋下來一個“警告”。那我就要和你討論一下你手否有權限查我的手機了。
對于自身權益的保障,對于他人合理懷疑的尊重,適時的配合以及確認誤會后的誠懇道歉這四個部分,隨便斷開哪一塊,最后都會導致沖突。
2)事件的合理截斷,就事論事的分析態度,罪行相當的討論是終結“仇恨漩渦”的利器
很多人把這個事情分成兩個階段,一個是地鐵上查手機、另一個開始于明知誤會還要網爆。
根據觀點(1)第一個事件其實結論就是這個女生沒有素質,大叔很包容,很好的避免了事情的擴大。第二件事才是最需要關注的,這是一個明知“誤會”的惡意“誣陷”。很簡單,不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正常處理就好了。開除黨籍是正確的,因為我黨的紀律是嚴明的,黨員本身就是人民群眾中思想覺悟較高的人群,既然思想出現了滑坡,很簡單,她并不適合待在黨員的隊伍里。校內記過是必須的,此事件證據明確,事實清楚,盡管當事人選擇原諒,但是確實違反了學校相關規定。
但上面我還是認為應當就事論事,以此推廣到xxn,關聯到相關事件,將所有類似事件男性吃的憋全部算到這一個人身上,就是現在這個樣子,導致部分人哪怕是“胡攪蠻纏”也要為其脫罪,并最終加劇對立。因此我認為,借助此事應當就事論事,但由此事件我們必須說清楚以下幾點:
a)女性權益值得保證,但不應作為特權保證,澄清誤會后道歉是必要的,女性并不具有“肆意懷疑、肆意攻訐而不承擔后果的特權”。
b) 存在有問題的男性,亦存在有問題的女性,如果站在“性別”或“標簽”相互攻訐而非“事實”層面,不論男女,一律應當被視為“1450”或“神志不清”應當被雙方所厭棄。
c)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d)罪行相當,不要好不容易抓住一個,然后把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報復在著一個人身上,不論男女,今天不也是找到一個“男扮女裝”的。根據行為,依據法律,有效懲處,不擴大也不縮小,這才是終止“仇恨漩渦”的方法。
不知道大家是否贊同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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